取保候审的担保方式有几种

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担保方式且只能择一使用。保证人保证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符合条件的保证人,该保证人需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同时要监督被保证人遵守规定并及时报告其违规情况。保证金保证则是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一定数额现金作担保,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具体数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为保障取保候审制度有效实施,相关部门应严格审查保证人资格,确保其能切实履行保证义务。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要合理考量各种因素,避免过高或过低。此外,对于违反规定的被保证人及未尽责的保证人,要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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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保证人保证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符合条件的保证人。这些保证人需与案件无关联,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同时要有固定住处与收入。保证人要监督被保证人遵守规定,若发现其可能或已违规,需及时报告。
(2)保证金保证则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一定现金作担保。保证金起点为一千元,具体数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包括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需要、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
(3)这两种担保方式不能同时使用,只能选择其一。

提醒:
选择保证人保证时要确保保证人符合法定条件,选择保证金保证要准备好相应资金。不同案情对应取保候审的具体要求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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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有两种担保方式:
一是保证人担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找符合条件的人作保证人,该保证人要和案子没关系,有能力履行职责,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不受限,还有固定住处和收入。保证人要监督被保证人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是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交现金作担保,起点是一千元,具体数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这两种方式只能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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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担保方式,且只能择一使用。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两种担保方式各有要求。保证人保证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符合条件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还有固定住处和收入,同时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规定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保证金保证则是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一定数额现金作担保,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具体数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了解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在涉及取保候审时正确选择担保方式。若对取保候审担保方式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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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选择保证人保证,要确保所选保证人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这些条件,并且要让保证人明确监督被保证人遵守规定以及及时报告违规情况的责任。
(二)若选择保证金保证,需了解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一千元,根据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具体数额。
(三)要记住两种担保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来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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